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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降低iPhone性能?苹果公司在韩国被判赔偿用户精神损失费

韩国首尔高等法院6日判决韩消费者对苹果集体诉讼案二审部分胜诉,并要求苹果公司向7名原告各赔偿7万韩元(约合380元人民币)。首尔高等法院没有接受原告关于iPhone更新旧款手机操作系统属于损坏机器或恶意程序的主张,但称“即使更新是为了防止机器电源关闭,也限制了中央处理器(CPU)或图形处理装置(GPU)等的性能”。 首尔高等法院认为,关于更新操作系统的结果和影响,苹果和消费者之间存在“相当大的”信息不对称。苹果公司没有向消费者充分说明可以选择是否安装更新,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并导致其产生精神损失,因此负有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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