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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 对 Lupo Securities 做出终审判决

SEC 对 Lupo Securities 做出终审判决,判 Lupo Securities 支付 75,000 美元的民事罚款,并退还 42 万美元。

SEC 对 Lupo Securities 做出终审判决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已作出对 Lupo Securities LLC 案件的最终判决。

2023 年 12 月 4 日,伊利诺伊州北部地区法院的 John Robert Blakey 法官签署了对 Lupo Securities 的最终判决。

法院下令永久限制并禁止被告违反 1934 年《证券交易法》(以下简称"《交易法》")颁布的规则 14e-4 [17 C.F.R. § 240.14e-4],即单独行动或与他人协同行动,直接或间接地在部分要约收购中为自己的账户投标任何标的证券,而其净多头头寸不等于或大于标的证券或同等证券的投标金额。

根据《交易法》第 21(d)(3) 条 [15 U.S.C. § 78u(d)(3)],被告应退还因原告指控的行为而获得的净利润 420,000 美元及其预估利息 55,000 美元,以及民事罚款 75,000 美元。

该判决结束了 SEC 于 2021 年 7 月提起的诉讼。SEC 的起诉指控 Lupo Securities, LLC 违反了所谓的 "空头要约规则",以牺牲部分要约收购中其他参与者的利益为代价中饱私囊。

根据 SEC 的指控,作为 2016 年 Lockheed Martin 公司普通股部分要约收购的一部分,当时在 SEC 注册的经纪自营商 Lupo 所投标的 Lockheed 公司的股票超过了其所拥有的净值,违反了空头要约收购规则。

由于部分要约收购的股份少于证券的全部流通股,如果部分要约收购出现超额认购,要约收购人将按比例接受股份。

在此案中,Lockheed 公司的部分要约收购获得了超额认购,而申诉书称,Lupo 公司通过超额认购洛克希德公司股票,获得了 Leidos Holdings, Inc.

投诉称,由于这一行为,Lupo 获得的 Leidos 股份比其遵守空头要约收购规则本应获得的多出约 610,000 股。

证交会的投诉指控 Lupo 违反了 1934 年《证券交易法》第 14e-4 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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