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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EC 对 FXORO 处以 36 万欧元罚款

CySEC 董事会决定对 CIF MCA Intelifunds Ltd. 罚款 360,000 欧元。

塞浦路斯证券交易委员会(CySEC)董事会谨通知公众,其已决定对塞浦路斯投资公司(CIF)MCA Intelifunds Ltd.处以总额 36 万欧元的行政罚款。

MCA Intelifunds Ltd 以 FXORO 的名义运营。罚款源于该公司违反了 2017 年生效的《投资服务和活动以及受监管市场法》("该法")。这些违规行为是在 2022 年 9 月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的。

罚款总额包括

  • 因违反该法第 22(1)条,罚款 80,000 欧元,因为该公司在任何时候都未遵守该法第 17(2)条的授权条件,如第 22(1)条和第 22(2)(a)条(欧盟)2017/565 号授权条例进一步规定,因为该公司未制定足够的政策和程序,以确保其遵守该法规定的义务。
  • 因违反该法第 25(1)条,罚款 15 万欧元,原因是公司在向客户提供投资服务时,未按照客户的最佳利益诚实、公平和专业地行事。
  • 违反该法第 25(2)(a)(iii)条,罚款 2.5 万欧元,因为该公司在向客户提供金融工具(差价合约)销售时,未采取合理措施确保金融工具分销到确定的目标市场。
  • 违反该法第 25(2)(b)条,罚款 2.5 万欧元,因为该公司向客户提供金融工具(差价合约)销售,没有评估其提供或推荐的金融工具是否符合其提供投资服务的客户的需求,也没有考虑到已确定的终端客户目标市场,也没有确保只有在符合客户利益的情况下才提供或推荐这些金融工具。
  • 罚款 60,000 欧元,原因是公司未要求客户或潜在客户提供与所提供的特定类型产品相关的有关个人在投资领域的知识和经验的所有必要信息,从而使公司能够评估所设想的产品是否适合客户,因此违反了该法第 26(3)(a)条的规定,《2017/565 号授权条例》第 56(1)条对此作了进一步规定。
  • 由于公司没有根据第 26 条第 3 款(a)项收到的信息适当警告客户或潜在客户该产品或服务不适合他/她,因此违反了该法第 26 条第 3 款(b)项,罚款 20,000 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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