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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IC 对 Lanterne 处以 125 万美元罚款

联邦法院已责令批发许可证持有者 Lanterne Fund Services Pty Ltd 支付 125 万美元的罚款。

ASIC 对 Lanterne 处以 125 万美元罚款

批发许可证持有人Lanterne Fund Services Pty Ltd被联邦法院责令支付125万澳元的罚款,因其未能遵守澳大利亚金融服务(AFSL)许可证持有人的六项一般义务。

在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ASIC)提起的诉讼中,法院发现Lanterne在2019年3月至2021年10月期间违反了其AFSL许可证义务,当时它未能:

  • 拥有充分的风险管理系统
  • 拥有足够的技术和人力资源来提供其AFSL许可证涵盖的服务
  • 确保其代表受到充分的培训
  • 保持提供其AFSL许可证涵盖的金融服务的能力
  • 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其代表遵守澳大利亚金融服务法律
  • 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许可证涵盖的金融服务以有效、诚实和公平的方式提供

Lanterne采用了“出租许可证持有人”的业务模式。它授权了60多个公司授权代表(CAR),在它们之下是205名授权代表(AR)。在Lanterne的AFSL下运营的CAR的业务包括:

  • 风险投资基金
  • 管理投资计划
  • 农业咨询服务
  • 批发基金管理服务
  • 企业咨询服务
  • 批发房地产基金
  • 能源交易基金
  • 数字资产基金
  • 气候变化咨询服务

除了每个CAR的典型前期费用为5,000澳元外,Lanterne还向每个CAR收取每月高达3,000澳元的持续月费。

在宣布罚款时,麦克沃伊法官表示,违规行为严重且系统化。

“Lanterne的行为远远低于公众期望的AFSL持有人的合理表现标准。它未能表现出作为AFSL持有人的义务履行和遵守适用法定义务的能力,”麦克沃伊法官说道。

“在强加罚款时必须反映的实质性观点是,Lanterne实际上忽视了这些义务,因此最终的金融服务消费者面临着本可以通过遵守《法案》第912A(1)条规定的要求来降低的风险。这需要一项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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